財產性收入:
是指家庭或者企業得到的收入。比如,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等;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動產壹般包括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不動產如房屋、車輛、土地、收藏品等。
非財產性收入:
非財產性收入主要是指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自有收入。據此,采購人全部用非財政性資金開展的采購活動,不受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約束。
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都是屬於非財政資金支出,前者核算的是專項資金,後者核算的是非專項資金, 到年終時財政補助資金部分要結轉入“財政補助結轉”科目;非財政專項資金部分要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其他資金部分要結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財政資金是指國家運用價值形式參與社會產品分配,形成歸國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並用於指定用途的資金。它由國家預算資金和國家預算外資金所組成。前者屬於國家集中性的財政資金,後者屬於分散的、非集中形式的財政性資金。財政資金壹般采取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形式存在。努力增加財政收入,積極籌措財政資金,主要是為了有計劃地用於滿足國家機器,社會消費和建設的支出需要。因此,合理聚集和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是國家理財的壹項重要任務。財政資金體現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關系。財政資金的主體是稅收收入和國家企業上繳的壹部分稅後利潤。
為實現國家職能的需要,依據國家權力進行分配的那壹部分社會產品的貨幣形式。表現為國家通過無償的方式或國家信用的方式籌集、分配和使用的貨幣資金。它是國家進行各項活動的財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