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單純的購買淫穢物品行為屬於社會道德範疇,通常不會受到法律的處罰。然而,需要註意的是,傳播淫穢物品,如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運、郵寄等行為,則是違法行為。特別是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會受到更嚴重的法律處罰。因此,雖然購買黃色產品本身不違法,但持有者在處理這些產品時應當謹慎,避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制作、復制、出版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五十至壹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壹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壹百至二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百至壹千張以上的;
2、販賣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壹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二百至四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二百至四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壹千至二千張以上的;
3、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十至二十場次以上的;
4、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至壹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購買黃色產品本身並不違法,但後續行為需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涉及傳播或向未成年人傳播等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條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