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師傅早期是槍彈管理員,轉業後就自己留了壹箱子彈,當時楊師傅提著箱子走進金豐區公安局滿城北街派出所,這個盒子裏的東西都是子彈,原來現年76歲的楊師傅從部隊調任當地武裝部門後,就任子彈保管人,在此期間留了壹箱彈藥供個人愛好收藏,但是楊師傅年紀太大了,不能再妥善保管好這些子彈了,於是他想到了家裏的子彈如果不慎流入了社會,會造成損失和危險,所以決定把它釋放給官方。
接到楊師傅交出的子彈盒後,民警打開盒子,發現盒子裏的子彈緊緊包裝,狀態良好,狀態相對較新,可以完全使用,壹***有30包750發彈藥,屬於85型步槍彈藥,然後派出所民警將按照相應的處置程序,將所有這些子彈移交給分支安全大隊,幸運的是楊師傅多年來已經正確地保留了子彈,並且沒有將它們交給其他人群。
這些子彈其實對於其自己和家人都是壹種危險,目前這些子彈已由專業人員妥善保存,盡管老人自願將子彈交給警察,但警察仍然對老人進行了譴責和教育,以私下隱藏子彈,根據公安機關的規定,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和犯罪的,但由於楊師傅主動上交,我們按照規定對違法者進行了教育,下壹步民警也將繼續提高這壹領域的安全性。
對隱患的檢查和宣傳將確保轄區內有良好的社會保障環境,槍,子彈,火藥和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像定時炸彈壹樣,留在個人的手中,隨時可能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自願交槍炸藥的個人免予處罰,而經公安機關偵查的個人將依法從重處罰,所以說槍彈還是要早點上家,留在家中也是壹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