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運公司負責人也已回應,稱將對該工作人員進行處罰。在大家的印象中,壹般押運員都會帶著槍靠近押運車,時刻保護車上物品的安全。不需要工作的時候,壹般會脫下工作服,保管好槍支。這名工作人員之所以帶槍來超市,是因為護送途中有事耽擱了。他可能怕耽誤自己吃飯,就去附近超市買了壹盒蛋卷。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公共場所禁止攜帶槍支,所以這個工作人員肯定是違反規定的。
要知道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本身就是壹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很可能會引起附近居民的恐慌,甚至引起壹些混亂,到時候麻煩就大了。所以證明陪護人員是認真的,就相當於觸犯了刑法。這麽多人理解這個員工,但是他真的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公司的制度裏也應該有類似的規定。
希望公司能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對這名工作人員進行處罰,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如果影響真的太大,到時候就不好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