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後可以拿到電子版的《購置稅完稅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登記時,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完稅或者免稅應稅車輛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依法辦理車輛登記。
因此,繳納車輛購置稅後,稅務機關壹般會開具電子“完稅憑證”。實際上,這種憑證可以看作是購置稅發票,用戶需要這種憑證來給車輛上牌,以及日後辦理退稅。
電子完稅證明完全取代紙質版。
國家稅務總局發文稱,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將車輛購置稅電子繳稅信息應用試點地區擴大至全國。同時決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車輛購置稅法的規定,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行車輛購置稅電子繳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全面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圖片紙質版原件
所以現在也沒有把完稅證明交給別人。我們需要登錄電子稅務局查詢自己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如果想拿到紙質完稅證明,可以自己打印。
電子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的在線打印方法
1.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點擊;
2.點擊;
3.點擊;
4.選擇車輛購置稅發票的起止日期;
5.點擊;
6.選擇;
7.單擊完成。
以上操作完成後,即可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納稅人在完成車輛購置稅繳納業務後,可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