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分為兩類:勤務輔警和文職輔警。其中,勤務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等勤務活動;文職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的人民警察進行行政管理、技術保障和警務保障。
輔警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的崗位履行下列職責:
1,公安巡邏檢查、卡口執勤、接警、維護大型公共活動和突發事件現場秩序、移交現行犯罪嫌疑人、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2.疏導交通,勸阻、檢查、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3、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犬類管理等治安管理活動。
4.信息收集、數據統計和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5、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6.經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警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