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皇帝壹定要題字,贊美他的壹生,那只能寫在背面。第四份遺囑是只奉獻他生前穿過的衣服,以示節儉,緬懷他。其實後兩個遺囑對鹹豐是很好的,但前兩個遺囑給鹹豐出了個難題,因為配天、升祠堂壹直是老祖宗留下的傳統,天經地義。
但道光臨死前說不執行遺囑就是不忠不孝,於是鹹豐召集大臣們商量此事。討論的結果是天河和聖座祠堂還是要配的,但是從鹹豐開始已經不能配天河了。第三份遺囑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清朝有個規定,凡是在位期間失去土地的,都不允許立聖碑,而道光在位期間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將其割掉。
道光可能也覺得自己沒有功德,沒有臉面面對先人先人,所以決定不建聖碑。第四份遺囑其實很好理解,因為道光生前提倡節儉,節儉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想他也希望後人能壹直擁有他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