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撿到包的人不還,就是不當得利。我們常說,撿到錢要及時歸還別人撿到的東西。如果不還別人的包,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屬於不當得利。壹旦被警察抓到,必須把包還回來,同時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能被罰款。我們應該有高尚的道德品質。我們不應該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據為己有。我們應該把東西還給別人,絕不做不當得利。
不還壹個價值百萬的包,就判鄭州。這個女人丟了壹個價值數百萬的包。如果她在車上沒有看到這個包,那就說明這個包被人撿到了。撿包的人壹定知道這個包的價格。這個人應該及時還包。如果撿到包的人不還,女方已經報警,警方會拘留撿到包的人,也會起訴這個人,這個人會被判刑。雖然這個包很貴,但是只屬於這個女人,別人拿走了,都是不當得利,會判刑的。這時候正確的做法是及時還包。如果女方原諒,可能會減刑。如果撿包的人很固執,想占為己有,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罰款。這對撿包的人影響會很大,要懸崖勒馬,不要繼續犯錯。
因為丟失的包太貴,女子報了警,撿到的人要及時歸還。如果撿到包的人執意不還,無異於侵犯女方財產權,撿到包的人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