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訂婚是男女確定婚姻關系的重要社交禮儀,僅次於正式結婚。訂親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用信物訂親;由於禮教和社會壓力,交換定情信物壹般都是在男女之間私下進行,其他人無從得知。
壹般來說,如果壹方給了代幣,另壹方應該還給他。信物壹定要保管好,不能轉讓給他人。丟失代幣表示不忠。如果被退回,暗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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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愛情信物
1手鐲
常見的手鐲多為金屬材質,尤其是銀,但也有礦物、水晶、寶石等材質。與手鐲、手鏈不同的是,手鐲是鏈狀的,主要用於祈求平安、鎮定心神、美觀。
除了戒指,它是作為承諾送出的最重要的禮物之壹。其寓意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有了他的愛,妳們會牽手壹生。
2.手鐲
古代對手鐲的稱呼有很多,“跳”就是其中之壹。宋季庸的《唐詩年譜》裏有壹個故事。有壹天,唐文宗問群臣:“古詩裏有壹句‘輕衫襯跳’。妳們有人知道什麽是“跳”嗎?”沒人能回答。文人門派告訴他們:“掙脫是今天的手腕。”
在古代文學作品中,女性送手鐲給戀人是很常見的。在《甄嬛傳》中,梁濤鴻景描寫了逃脫的仙女萼片、綠色的花朵、曾贈的羊權、黃金和玉石。在蒲松齡的《聊齋誌異》中。白玉玉,寫的是書生吳神狗去仙境和壹個穿紫衣的仙女尋歡作樂。臨走時,仙女把她的金胸針送給了吳生作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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