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留印鑒壹般由財務印鑒和+法人印鑒組成,缺壹不可。但是會有特殊情況,比如財務印章+根據公司決議確定的有效簽字人的簽字。
擴展數據:
1.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鑒為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預留簽名為個人簽名或蓋章。
2.個人開立預留印鑒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其個人結算賬戶名稱應當與提供的有效身份證明中的名稱壹致。
3.系統內資金劃轉,預留印鑒為機構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字。系統內有價文件和重要憑證的調撥,預留印鑒為機構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名和庫管員簽名。
4.預留印鑒卡壹式三份,壹份客戶留存,壹份存放開戶資料專用文件夾,壹份印鑒卡管理員留存。
如果實行綜合櫃員制管理或票據交換集中處理,只有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後,才能增加預留印鑒卡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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