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可以給物質獎勵也可以給精神獎勵,如果撿到不上交則是違法行為,還要受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要獎勵多少數額,各地在獎勵上的隨意性比較大。根據各地壹般當地經濟情況、文物等級的高低來給予適當獎勵,這種獎勵的象征意義大,精神獎勵要大於物質獎勵。
私藏文物壹般會判多少年
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國有博物館、圖書館等單位將國家保護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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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二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壹)認真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保護文物成績顯著的;
(二)為保護文物與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鬥爭的;
(三)將個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獻給國家或者為文物保護事業作出捐贈的;
(四)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
(五)在考古發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六)在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方面有重要發明創造或者其他重要貢獻的;
(七)在文物面臨破壞危險時,搶救文物有功的;
(八)長期從事文物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