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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630-700),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吳周時期的政治家。
祖父狄,任貞觀朝尚書左丞,父親狄治勛,任夔州刺史。鹹慶元年(656),26歲的狄通過了明朝的科舉考試,成為了汴州的判官。
在他走上仕途後不久,迪·徐人傑就遭到官員們的誣告。然而,不幸中的萬幸被時任工部尚書兼豫州刺史的顏發現了,並推薦狄為並州知府。
迪·徐人傑早年當過程大利,負責清理多年積案。參與的人有壹萬多人,但沒有人替他們報仇,於是迪·徐人傑的名聲大振。
第二年(691)九月,狄徐人傑升任丞相,但僅僅四個月後,就被壹個殘暴的官員誣陷謀反,篡奪了他的職位,鋃鐺入獄。平反後被貶為彭澤縣令。
潁州之亂時復職,沈工元年(697年)又以欒臺侍郎、平章大臣的身份再訪,並做了演講。在得罪嚴之後,她敦促武則天重新建立廬陵王為太子,使唐朝得以延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迪徐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