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新冠肺炎加快核酸檢測工作的實施意見。
壹、總體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將加快提升核酸檢測能力,盡量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作為實施常態化防控“四早”措施的首要舉措。按照依法合規、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的原則,抓好重點人群重點行業檢查,全力排查風險隱患。落實加快提升檢測能力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經費,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組織管理,實現早期發現、精準防控,為加快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創造條件。
二是積極擴大檢測範圍,全力排查風險隱患。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檢測能力,各地可確定並動態調整檢測策略和人群範圍。(壹)重點人群“應查”。1.密切接觸者;2.海外入境人員;3.發熱門診患者;4.新住院病人及陪護人員;5.醫療機構工作人員;6.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7.監獄工作人員;8.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2)其他人“願意完成檢查”。各地可根據本地情況確定並動態調整優先檢測人群。(3)加強公眾監測和預警。疾控機構定期對壹般人群進行抽樣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監測預警工作。各地根據疫情發展變化,動態調整常態化防控措施,動態推進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