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楊紫茳出版社提供了版號,並出具了復制銷售委托書。仲愷公司負責具體實施,* * *出版了1套、6集的《歡樂時刻》系列VCD光盤。其中,開心果經典代表作《陳佩斯速寫》在未經陳佩斯和朱時茂許可的情況下,被兩家公司使用。他們分別在1986、1994、1997央視春節聯歡晚會上表演了烤肉串、換人和宇宙體操團體選拔賽。此後,音像制品零售商兼批發商天鼎公司從仲愷公司購買陳佩斯素描,並在上海批發銷售。仲愷公司在購買VCD碟片時,向天鼎公司提供了《楊紫茳出版社銷售委托書》和《河北省影視音樂制作交流中心委托書》。
去年底,陳佩斯、朱時茂起訴楊紫茳出版社、仲愷公司、天鼎公司侵權。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佩斯、朱時茂是三部小品的作者和表演者,楊紫茳出版社、仲愷公司出版發行《陳佩斯小品》未經合法授權,兩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兩原告的合法權益。由於楊紫茳出版社是具有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仲愷公司有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當時還向天鼎公司出示了銷售許可證。法院認定,天鼎公司購買陳佩斯散文後銷售的行為主觀上無過錯,不構成侵權,但不得再次銷售侵權產品。(劉健、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