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除了陳奕迅的專輯,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去買那些體壇特產...我自己沒有車,所以不能在車上玩。我爸爸的車上有他的偶像李玩。在家裏,我不能用功放播放陳奕迅的專輯。畢竟我可以用手機聽。有收藏價值的話我覺得也不算多。因為…因為只要我想,我可以在淘寶上搜到很多大麥吧?如果不是我親自來簽售會,買了專輯換取簽售會的入場券,我還是覺得它沒有任何收藏價值。從價值上來說,演唱會門票比專輯有意義多了。門票是這場陳奕迅演唱會的唯壹門票。再來說說數字。每個兩美元。那天淩晨正好沒睡,就買了。當時有點小得意,因為我是全球第418個買陳奕迅數碼特產的人!不過,現在知道總* * *賣的不多,也沒覺得有什麽值得驕傲的。壹般來說,如果是數字專輯,我肯定會買。因為……因為我不買,所以聽不到:(至於實體專輯,除了簽售會,我是不會買的。畢竟在qq音樂裏開個付費音樂包還是能聽到陳奕迅的歌,不用費心了。說實話,其實我覺得實體專輯五六十(這個價位好像沒買過)挺貴的,但是如果按原價買票,我會覺得,啊,真的很值,但是不貴。也許是不壹樣的體驗吧。我以為只有在我母親的時代,歌手的地位才會以專輯銷量來衡量…真是令人驚訝。當陳奕迅成為十八線歌手,他的人氣不足以支撐壹場演唱會。當他要靠賣專輯謀生的時候,我會花大價錢買壹萬張,讓那個胖子買得起魚丸。畢竟喜歡了這麽久的人。最後,如果妳真的很無聊,沒事幹,下次可以問個問題,“港臺最胖的男歌手是誰?”或者“哪個明星的機場接機圖最醜”。如果是這樣,我認為陳奕迅會贏得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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