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在我看來,唱的歌很深刻。對我來說,只是小時候不懂它們,後來長大了才恍然大悟。在我看來,他是實力和偶像的結合體。他很有名,很多人喜歡。許多歌曲也在街上播放。這是偶像的方面。另壹方面,他的歌不只是歌,真的能讓妳哭,每次聽都能有新的認識。不是那種紅極壹時的口水歌能比的。這就是實力派。我覺得說他被稱為歌神並不為過。對我來說,小時候聽過陳奕迅的歌,《十年》、《愛情轉移》、《孤獨的病人》、《紅玫瑰》等。,但我當時是用膚淺的語氣聽的,覺得那些聽不懂的歌詞很文藝。後來有壹段時間不聽eason的歌了。幾年後,我又想哭了。這令人費解,但很自然。沒有壹個字是帶刺的,但是每個字都在我心裏。每句話都值得仔細咀嚼。那些那些年很好聽的曲子,現在也沒有過時,只是那些那些年不懂的歌詞,我學到了很多。《笑得越大聲,越殘酷》道出了多少人內心的孤獨,揭穿了多少人假裝“感情是用來瀏覽或者珍藏的”,唱出了多少人對感情的迷茫,諷刺了多少人對感情的不負責任。把陳奕迅的歌拆開來看,歌詞和歌曲都值得稱贊,兩者的結合簡直是絕配。再加上他特有的滄桑憂郁的嗓音,真的是可以聽表面,深挖內涵。Eason的歌,經歷過的人聽到歌詞的深意,沒經歷過的人聽到朗朗上口的旋律。所以壹個兼具內在和外在特征的歌手被稱為歌神。不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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