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與除濕機在工作模式上的區別
與獨立除濕模式相比,制冷模式作為空調的基本功能,對空調的結構設計和控制方式要求更低,成本更低。但這種方式在達到除濕目的的同時,必然會造成室溫下降,不切實際,而且在溫度不高的情況下浪費電力。其實制冷模式下的除濕功能只是副產品,並沒有增加空調的成本。
獨立除濕模式采用電加熱或熱交換的方式加熱出口處的空氣,控制會比較復雜,設計成本高。但這種溫度補償會使室溫波動較小,適合在溫度不高但濕度過高的情況下使用。空調在這兩種獨立的除濕模式下運行,其制冷系統處於高效狀態。蒸發器和冷凝器的運行工況合理,能效比高。
除濕機的工作模式是冷卻機內溫度,析出空氣中的水分,但空間內溫度會略有上升,但溫差不明顯,更適合盛夏以外的潮濕季節,用電量相對經濟。
但對於除濕機來說,當環境溫度低於15℃時,附著在蒸發器表面的水滴會結冰,使除濕效果減弱。如果環境溫度超過40℃,系統中的壓力將增加,壓縮機將過載。此時過載保護器應切斷線路,否則會損壞壓縮機電機。因此,除濕機的最佳溫度範圍為15℃ ~ 40℃。
很多用戶會問“空調不能也除濕嗎?有了空調,除濕機不是多余的嗎?”其實這是壹種消費誤區。空調的主要功能是制冷和制熱。帶獨立除濕功能的空調可以除濕,但除濕量小且慢。而且在南方地區的雨季,溫度也不高。這時候如果用空調除濕,就會吹出冷風。越除濕,越冷,會給人很不舒服的感覺。
另外,由於空調處於固定位置,只能在局部小區域除濕。同時,空調長時間的除濕運行也會增加壓縮機的負荷,不僅耗電量大,還容易損壞壓縮機,縮短整機壽命。所以空調不適合代替除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