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綠卡期限是十年換壹次。
據韓聯社援引韓國法務部消息,韓國《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於當地時間2月28日獲國會通過。今後,擁有韓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每10年必須更換壹次居留證,違者將面臨200萬韓元以下(約合人民幣1.2萬元)的罰款。《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將在公示半年後實施。
報道稱,此前,韓國的永久居留權沒有有效期,與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的制度不同。因此,韓國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很難掌握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生死和居住地。
據報道,根據修正案,韓國防止外國犯罪嫌疑人出逃的“緊急禁止出境”制度也將實施。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外國人,韓國調查機關可要求出入境事務管理人員禁止嫌疑人出境,事後再獲得法務部長官批準。此外,為防止有犯罪危險的過境旅客非法入境,韓國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可向相關機構索要過境外國旅客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