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滿洲國的中央銀行為“偽滿洲中央銀行”。偽滿洲國貨幣為元。1元=10角=100分。偽滿洲國貨幣與日元等值。流通貨幣為偽“滿洲銀行券”,不可兌換金銀。朝鮮銀行券和日元在偽滿洲國境內也可自由流通。1933年偽“滿洲中央銀行”紙幣發行額為6億元,1938年紙幣流通額達50億元。[1]?
偽“滿洲國圓”是偽“滿洲國”的流通貨幣。發行單位是“滿洲中央銀行”。
偽“滿洲國圓”發行之初和中國的貨幣壹樣,都是采用銀本位制。1935年11月起,改實施與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與日元等值。另外“滿鐵”附屬地和關東州也使用朝鮮銀行發行的朝鮮圓。[1]?
壹開始,紙幣和硬幣都是由日本銀行的造幣廠生產,不過後來就由偽“滿洲國首都”新京(現長春)的偽“滿洲中央銀行”生產了。由於20世紀30年代國際銀價的不斷大幅波動,偽“滿洲國圓”在1935年脫離了銀本位而與日元固定匯率,隨後就接近了與日元的匯率平價。自1940年開始,偽“滿洲國圓”就開始用來衡量與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進出口貿易情況。
在此期間所發行的紙幣的壹半面值都是由硬幣回收的。壹***發行了五種面額的紙幣,分別是壹百圓、十圓、五圓、壹圓和五角,正面以清代的統治者為特征。由於二戰時期日本統治地區的通貨膨脹壓力,1944年發行了壹千圓紙幣。[1]?
偽“滿洲國”纖維制硬幣
圓可以細分為十角、壹百分或是壹千厘,硬幣面額的發行則是從五厘到十分。[1]?
1944年和1945年,偽“滿洲國”發行了由與硬紙板類似的,被“世界硬幣標準目錄冊”稱為“紅色或棕色纖維”的材料制成的硬幣(1、5分)。[1]?
1948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過後,大約120億偽“滿洲國中央銀行”的鈔票被東北銀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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