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魯迅年輕時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視書如珍寶。
在進入《三潭印月》之前,他在他的啟蒙老師,壹位遠房叔祖那裏讀過壹本沒有圖畫的書。老師曾經告訴他,有壹幅《山海經》的畫,畫的是壹個人面獸和壹個九頭怪...可惜我壹時找不到。這樣壹本有趣的書吸引了魯迅。他從未忘記它,也從未夢想過它。
魯迅聽到這個消息,欣喜若狂,趕緊接過書,打開紙袋,讀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喜歡的壹本書。後來他識字多了,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拿到壓歲錢後,魯迅總是舍不得花,存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愛讀書,還喜歡抄書。他抄了很多書。顯然,抄書讓他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好到看了很久都忘不掉的地步,這和他喜歡抄書有很大關系。
魯迅小時候非常愛護書籍。當他買回來時,他必須仔細檢查。如果他發現任何汙點或裝訂問題,他必須去書店更換它們。有些線裝書容易脫線,他就自己換了封面重新裝訂。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擦桌子,看看手指是不是臟了。臟桌子上不準放書,臟手不準翻頁。他討厭用中指或食指刮書頁讓書角翹起來,再捏起來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給自己準備了壹個箱子,把各種書籍整齊的放在裏面,箱子裏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子吃。
魯迅從小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壹生。他讀過大量的書。根據《魯迅日記》中的“圖書帳目統計”,從1912到1939,共有9000多本書。他的藏書總是整齊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