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20克按20克計算)0.801.20續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1.202.002明信片每件0.83印刷品首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0.400.70續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
(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0.200.405001克至28000克以每5000克為壹計費單位實行累加計費4郵簡每件0.801.205回音卡每件0.806掛號費每件3.007回執每件3.008盲人讀物按水陸路平常郵件寄遞免費9包裹每500克為壹個計費單位按照寄遞裏程分區核訂,具體標準詳見現行《國內包裹資例表》每件掛號費3.0010保價費每保壹元
(不足壹元按壹元計算)0.01每件最低保價費1.0011存局候領手續費每件函件1.00 包裹3.0012撤回郵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續費每件3.0014機要郵件文件類首重 100 克內,每重 20 克(不足 20 克按 20 克計算) 0.600.80續重 101 克- 2000 克,每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計算) 1.202.00刊物類首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計算) 0.400.70續重 101 克-限重,每重 100 克(不足 100 克按 100 克計算) 0.200.40掛號費每件3.00機要保密費每件3.00說明:
1.本埠以市屬區(不含市轄縣和飛地)為範圍,本縣以縣境為範圍。
2.國內信函、印刷品郵件計費方式由原遞重等額累進計費改為分首、續重分別計費。
3.取消郵政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