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本》似乎很客觀地記載了許多音樂和樂器的發明者;伏羲造琴瑟,女媧作笙簧,隨作竽、笙,神農作琴作瑟,伶倫作律呂並首創磬,垂作鐘,巫鹹作鼓,毋句作磬,舜作簫,夔作樂。
《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有詳細的陳述曰:“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風而陽氣蓄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弦瑟,以來陰氣,以定群生。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壹曰《載民》、二曰《玄鳥》、三曰《遂草木》、四曰《奮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帝德》、八曰《總禽獸之極》。昔陶唐氏之始,陰多滯伏而湛積,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氣郁瘀而滯著,筋骨瑟縮不達,故作以舞以宣導之。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聽鳳皇(凰)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黃帝有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以施英韶。”又說顓頊在空桑山上聽到優美的風聲,而命飛龍創作名為《承雲》的樂歌。然而,在開列了許多音樂和樂器的發明家,列出許多樂章的名稱以後,《古樂》篇終於只好作出“故樂之所由來者尚矣,非獨為壹世之所造也”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