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女性纏足是封建社會對女性的性壓迫,主要是為了滿足男性的生理需求。既然男人要求女人為丈夫守身如玉,就必須限制她行動,不允許她與外界有更多的接觸,剝奪她與其他男人交往的機會。正因如此,纏足是壹種“奇妙的方法”。它滿足了男人的某種需求:女人的小腳是弱柳,非常纖細柔弱。這個時候,男人面對這樣的女人,會產生非常強烈的性沖動。
第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它對女性和男性都有限制作用。這就需要限制人口流動,所以限制已婚男性流動的根本就是限制女性。女人在的地方,男人不會走遠。
第三,封建文人的病態審美觀造就了它。很多封建文人把女人當玩物,有病態的審美,賞足成了嗜好。
第四,相傳五代南唐統治者李煜在君臣同樂時,愛上了壹種舞蹈。這種舞蹈對女性的身體要求極高!不僅要苗條,還要彎著腳做月嫂。此後,纏足在南唐後宮開始流行。
擴展數據: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壹種陋習,指的是婦女用布把腳裹得緊緊的,使腳變形美觀。壹般女性從四五歲開始纏足,解開布帶,直到成人骨架定型。有的人還終身捆綁。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始於北宋末年,興起於南宋。元代纏足繼續向纖巧的方向發展。明代纏足之風進入繁盛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僅要小至三寸,還要彎曲。但在清代以前出土的女屍中並未發現纏足,可見當時纏足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纏足之風波及到各行各業的女性,無論貧富,但不纏足的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