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軍人退伍後,槍支彈藥都是危險品,自然不能帶走,但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麽沒有動力的子彈殼不能帶走留作紀念?
首先,彈殼需要回收。軍隊龐大,不僅擁有數量龐大的職業軍人,每年還會招募大量義務兵,軍費開支非常巨大。軍隊對武器彈藥的管理非常嚴格。除了嚴格的禁槍制度和軍紀,還會對彈藥的使用進行規定,這也在壹定程度上方便了武器彈藥的重復使用。
部隊消耗的武器彈藥數量巨大,留下的彈殼不計其數,自然不能浪費,所以都回收再利用。每年都有很多退役軍人。如果允許他們拿走彈殼,壹定程度上會導致資源的巨大浪費,增加軍隊的軍費開支,同時也違反了軍隊回收彈殼的政策,所以沒有商量的余地。
第二,會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把彈殼稱為重要的戰略資源並不過分。軍方造子彈的技術是保密的,這也為社會穩定增加了壹些基礎。但是,如果讓老兵帶走彈殼,結果很難預料。壹些別有用心的人可以通過這些彈殼復制,或者再裝上火藥重復使用。
這會影響社會穩定,威脅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為了杜絕影響社會穩定的整體考慮,軍隊不允許士兵退役後隨身攜帶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