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票做為壹種收藏品,那麽決定其價格的已不在是它的面值,而是它的內在價值。因郵票的兩種功能——使用功能、收藏功能,決定了郵票有兩種價值。使用價值:是國家規定的。不論妳以何種價格買入,它的使用價值就是面值。所以以低於面值出售的郵票,其使用價值是打折了。收藏價值:由題材、發行量、年代等方面決定。以低於面值出售的郵票,其收藏價值是否打折了,就是值得探討的問題。假設我們認為打折郵票的收藏價值是被低估的話,那麽按經濟學原理——價格圍繞價值變化。打折郵票總有價值被發現的壹天,但十年了打折的還是在打折。市場經濟是壹個效率市場,價格不可能長期在價值之下。因為“市場永遠是對的”, 所以我們只能認為打折郵票的收藏價值沒有被低估。(如國家能銷毀庫存,則郵票的收藏價值就可提升)郵票的收藏價值是隨時間呈線性增長。對新郵的過度炒作,其最終結果是透支了郵票未來幾年乃至未來十幾年的上升空間。壹但炒作結束郵票只有走上價值回歸之路。在股市中的如浦發銀行、三九醫藥等。在郵市中的如勞山道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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