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分“雙”和“單”兩種。在兩段中,書的對象和作者分別放在上面和下面,前者是上段,後者是下段。前款應當寫明作品的名稱、來源和受贈人的姓名;下壹段描述創作的日期、地點和作者姓名。
上款:職位要比較高,以示尊重,包括姓名、頭銜、謙虛。下壹段:寫時間,地點,名字,謙虛。
如果有前壹段但沒有前壹段,稱為單段,可以包含也可以不包含前壹段的內容。如果沒有書籍贈送對象,那就只有單品了。
單段有長段、短段、差段。長段是指在文字出處寫上時間、姓名、地點,加上作者的感受或創作這部作品的理由。
短段落只包括文字的出處、時間、名稱、地點。如果作品中有很多空白或者出於作文的需要,可以留壹大段;如果作品內容很滿,需要留壹小段。如果剩下的紙不多,留白太少,也可以只用作者的名字叫“窮錢”。
壹般來說,題字用的刻字是隸書,楷書不是隸書,草書不是楷書。簽約,壹般是“文藝現代風”和“文藝活潑風”。
擴展數據:
書法作品題記:
1.不要寫{\\ F3 。}
2.題詞不要超過主旋律。它應該比正文更小更和諧。
3.印章不應該比簽名大。大印章,小印章。
4.如果正文最後壹行只有2-3個字,請直接寫在下面,請不要換壹行。
5.標題不能寫在全文上。
6.碑文中的年月不能在陽歷和陰歷中混用。如果碑文寫在該處,用雅號代替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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