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壹定。
書法印章是有講究的,書法作品上的印章,是書法作品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缺了印章就不成為完整的書法作品。
1、通常壹副作品必不可少的是姓名章。也就是有妳姓氏、名字、或號、雅號之類的章,這種章都是落款的最尾處蓋,表示這幅作品的出處。也有閑章,亦稱布局章,包括引首章、攔邊章、壓角章和腰章。 ?
2、還有壹種鑒藏章,是鑒賞收藏者用章。據載,鑒藏章亦始於唐,宋以後盛行。唐太宗自書“貞觀”二字作連珠印,唐玄宗作“開元”二字連珠印,皆用於禦藏書畫。後來鑒藏名稱頗多,如收藏,珍秘、審定、鑒賞、過目等。鑒藏用章,應視字畫之大小,以不損字面與畫面為要。有些鑒藏者為了自己流芳千古,蓋章時往往破壞畫面,這是要註意防止的。
擴展資料:
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後,因註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並註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壹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
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
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偽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閑章,還可寄托書者的抱負和情趣。因此,歷來書家都非常重視用印,甚至自己
參考資料:
印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