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新聞,我覺得有兩點需要說明。首先,在街上拉客是壹種違法犯罪行為。不管出於什麽目的,都不能做這種事。如果真的很孤獨,可以去相親或者約會的地方找幾個朋友,或者找幾個誌同道合的人壹起生活。不要做這種違法犯罪的事情,只會讓妳付出法律的代價。
其次,如果離婚後性取向發生了變化,這讓妳很困擾,妳可以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或者問問類似的人的經歷。不要這樣解決問題。這種方法是違法犯罪的。希望這位大叔在接受了警察的教育後,能夠反思自己的行為,以後不要再做同樣的事情。
另外,我覺得這件事被群眾舉報是好事。否則嚴重的話,那位大叔可能只會付出更高的代價。現在警察只是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希望他能通過這種教育反思自己的行為,為未來找到更好的出路,比如在郊遊的地方認識壹些朋友,不要讓自己太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