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賠償。發生交通事故後,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發生道路事故也要上報交通部門處理。
2.批準。第三者責任的理賠,由保險公司依法認定,按照保險金額賠付。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支付被保險人與第三者私下協商的賠償金額。
3.補償條款。投保車輛、車輛損失險、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額度內絕對無賠率。即保險人根據事故鑒定結論對被保險人進行部分賠償。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被保險人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
所以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並不是意外。如果該物品投保了無免賠額保險,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享受100%的賠付。
4.付款時間。自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被保險人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單等相關憑證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保險公司壹般在10天內賠付。賠款必須在1年內領取,否則作廢。
5.爭議。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達不成協議的,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