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會作如下處理:
壹、陪葬處理
死者生前貼身之物或特別喜愛之物,壹般體型小巧,價值不高,如手表、手串、文玩、書籍等,壹般由親屬整理後,壹壹擺放在死者身旁或骨灰盒旁,隨同棺材壹同下葬。
二、銷毀處理
死者生前被褥衣物等,不宜轉送他人,壹般會通過掩埋或焚燒的方式銷毀。同時,也有避免家屬睹物思人的目的。
三、轉送處理
部分遺物有尚有使用價值,但親屬沒有使用需要,如工具、家庭用品等,壹般可以轉送親友或鄰居等。
四、留任紀念
死者生前的作品、日記、照片等,是死者生前活動真實而珍貴的記錄,反映了死者壹生的曲折歷程,有特別價值和意義,可由親屬專門保存以作永久性紀念。
五、遺產處理
大宗物件如房屋、車輛、家具、宅基等,可作遺產處理,由子女繼承並協商分配。遺產分配問題最容易引起矛盾糾紛,作為子女,應當本著公平、平等、權利義務壹致及寬容、體諒的原則和態度慎重處理。應最大限度地避免“大家庭”的分裂。
六、交送組織
壹些物品與工作有關,如工作記錄、單位人員名單、不明款項等,可能包含工作機密、商業秘密或其他不宜泄露的信息,應交送組織或有關部門處理。
六、廢物處理
各種雜物或價值不大的物件,可集中清理後,以垃圾方式進行處理。
總之,合理處理死者遺物是對死者的尊敬,也是對死者最好的紀念,應當慎重用心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