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眼中,佛教的飲食屬於那種清淡素食之類,酒肉之類便是他們不可觸碰的禁忌。然而佛教出現在印度的時候在飲食方面並未出現過什麽明文規定,因為印度是壹個普遍信仰宗教的國度。“壹缽千家飯”的飲食生活來形容那時的佛教徒是再恰當不過了他們並為選擇或者是挑剔著什麽,接受著人們的壹切壹切供養,為的是傳播眾生平等,廣結善緣思想。
基於慈悲的立場,吃素食是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有損身體健康,所以,在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食肉的然而在特定的情況下是不算犯戒的:
1、若將酒當做菜的佐料時,如已沒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應該不在酒戒之限。故在中國的新興宗教──所謂理教也戒酒;當在必須用酒的場合,以醋代理,例如以醋代替烹飪的佐料,因為此時的醋已無酒性。
2、關於煙、麻醉品的觀念,在佛制的戒律下,也可因病而由醫生處方使用;不僅是煙,乃至於酒,在不得不用的情況下,不算犯戒。但不可假借治病而貪口腹之欲。
3、至於蛋類,應該是屬於腥類,因為它可以孵成為雛,味道也含有腥味。但現在養雞場所產的雞蛋,是無性的,在消費市場所買到的都是屬於無生命的;若從殺生的立場,吃無性卵,不算犯戒,也無損於慈悲。
4、對於乳制品,既不屬於肉食,也不屬於腥食,因牛羊吃草及五谷,所產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飲乳既未殺生,也不妨礙牛犢、羔羊的飼育,而且是由人來飼養、控制乳量的生產,不會影響雛兒的生長與發育,所以,在佛的時代,普遍飲用牛乳,而且將乳制品分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級類,是日常的食品,也是必需的營養品,不在禁戒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