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保護有利於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
2.文物是歷史文化研究和現代科技文化創新發展的基礎;
3.歷史文物是縣域德育的好教材,對加強德育和以德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4.保護歷史文物是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
5.文物是我們祖先留下的寶貴財富,在正史、參考、教育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6.文物是文化最直接的反應,所以加強文物保護也能間接促進經濟發展;
7.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的文化交流和友好關系。
擴展數據:
根據《文物保護法》確立的基本原則,中國對文物保護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行政管理體制。
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即國家文物局)主管全國文物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工作。
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部分市縣還設有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館、紀念館、古建築保護所等文物機構,負責本地區文化遺產的調查、發掘、研究和保護,以及文物的征集、保存、研究和展示。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近77萬件,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2處。
國家核定公布了118歷史文化名城和350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
目前,中國擁有41項世界遺產,其中世界文化遺產29項,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