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基礎,向被發展人員計算支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謀取非法利益。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要求被發展人員付費或者變相付費。,從而取得加盟資格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盟,謀取非法利益。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從而形成線上關系,並根據線下人員的銷售業績計算支付線上報酬,謀取非法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或者自首後,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首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