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專業藝術資格鑒定委員會是藝術鑒定評估機構,中國藝術鑒定評估委員會經過20多年的發展,以權威性、專業性、學術性、公信性為宗旨,逐步成長為國內最權威的藝術鑒定評估專業機構。
中國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下設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和理事會,由業內最具實力的權威專家團隊組成,在全國各大城市設有分支機構。委員會由書畫鑒定與點綴評估、陶瓷鑒定與價值評估、珠寶玉石鑒定與價值評估、銅佛鑒定與價值評估、藝術家職稱評定、藝術鑒定培訓中心、藝術家推廣服務中心等部門的專家組成。
綜上所述,全國書畫藝術委員會是壹個正式的機構。
法律依據: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統壹、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十條
符合法人條件,在成員同意的基礎上,以公益目的或者成員利益相同等非盈利目的設立,並依法登記成立,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不需要登記為法人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