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經營權等。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只是將部分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轉讓方仍保留對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享有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無形資產包括以下各項:
1.專利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兩種。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期限為10年;
2.非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沒有法律有效期,只有經濟有效期;
3.商標權商標是用來識別特定商品和服務的標誌,代表著企業的壹種信譽,因而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可以依法延長。
4.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
5.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企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的權利;
6.特許經營又稱特許、專營,是指壹個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壹個企業接受另壹個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秘密技術的權利。
法規
企業會計準則
第三十壹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購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接受投資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約定的價格入賬;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