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章是基於獎章的獎勵系統的壹個組成部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完善的獎勵制度,規定了相應的獎牌榜。按照國際慣例,勛章用於日常和壹般禮儀場合,通常按照其所代表的勛章的順序佩戴在軍裝的胸前。
——以上定義來自徐晉川的《蘇聯圖解清單》,發表於《軍事歷史》,網絡版發表於/item 2/jsbw/jssc/jssc 001 . htm(解放軍報網絡版為軍事博物館)。
立功表(節略章)壹般用在制服上。
我們的軍隊也有勛章。
1955授予的“八壹”、“獨立、自由”、“解放”勛章,1988授予的“紅星”、“獨立”、“勝利”榮譽勛章,20世紀70年代以來授予的壹等二等英模勛章等。
但是,除了55歲的將軍和今天的少數場合,我們基本上看不到我軍胸部的輪廓,因為無非是以下幾年
1,我們的軍功章制度不完善。
佩戴場合對佩戴的方式和順序沒有嚴格的規定。現在還沒有官方的措施來連接兩個以上的徽章,不同獎項的徽章規格甚至都不統壹。如何正式地穿它們?
2.我軍官兵沒有佩戴印章的意識。
或者不穿,亂穿甚至帶錯。章所代表的軍人榮譽感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怎麽才能讓人自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