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時代的墓穴就有陪葬的人、獸、日用器物及金銀玉器出土。戰國至漢代早期厚葬之風大盛,許多王公貴族死後往往將大批他們生前所用之奴仆、器物帶同下葬。此時所用的冥器嚴格來講沒有專門的特指,壹般均是主人生前所用器具之實物。到了漢代後期,厚葬之風較衰,這時已有采用替代品陪葬的例子了,如漢代墓出土的各種陶狗、陶羊、陶壺、陶豬舍等等,這些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明器。到了隋唐時更有專門的廠家生產各類明器,通過專門的店鋪銷售給有此需要者。這種店鋪當時稱之為“兇肆”。現今我們看見眾多的各類唐三彩鎮墓獸、三彩馬、杯盤相連體的三彩套盤等等就是這些“兇肆”出售的商品。
宋、元以降,因為陶瓷產品普及程度大大提高,壹般人家也能用得起瓷器了,因此在陪葬時除了添加壹些特類的有祝福、求吉含義的冥器之外,壹般也常將主人生前所用的數件器物壹起下葬。前者如各種多角罐(吳越方言“多角”音類“多谷”,寓意吉祥),帶蓋塔瓶(內裝谷子等寓意五谷豐登);後者如各類盤碗及供器等。也有些器物帶有明顯的地方特性,如明末清初時,南方的喪葬常采用將軍罐來盛放主人的骨骸,故而這種器物在南方地區出土較多也就不足為奇了。
有許多玩家對“明器”這壹稱謂誨莫如深,總覺得不太吉利。其實大可不必忌諱。事實上,現今我們所能見到的大部份古文物都是通過陪葬這樣壹種方式而得以保存至今的,它們都可以稱為“明器”。通過對它們的深入研究,我們就能了解到我們的祖先的生活習俗及當時的文化、社會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