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別人送的禮物是有價值的,是用錢買的,不是精神產品,所以妳覺得它有前任的痕跡,這只是心理上的想法,前任的痕跡賣不掉,但是前任的禮物可以賣。
比如妳前任送妳壹雙價值2000元的鞋,妳扔了不是很傻嗎?而妳願意讓這條痕跡讓妳曾經的愛到達那些收廢品的人嗎?對他們來說那不是很便宜嗎?所以把前男友送的各種禮物扔掉是很沖動的。如果妳實在不想看這些東西,可以賣掉。
現在有很多閑置軟件出售。妳可以賣壹筆錢。我相信妳在過去花了很多錢和精力。既然妳的精力回不來了,那錢還有回收的空間。如果妳為他買單,那麽妳就可以賣掉他送妳的禮物。這也是對過去的壹種清空,只是清空的成本不是很高。我認為這是明智之舉,我以前也這麽做過。
因為前男友喜歡送我口紅,所以我家裏存了很多口紅。分手後,我慢慢賣掉了那些不喜歡的顏色,作為回報,我買了自己很想要的東西。同樣購物的過程也是壹個愈合傷口的過程,讓我感受到暫時的快感,所以我覺得這是壹種性價比很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