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同於訴訟參與人,更不同於訴訟參與人。證人和專家證人不需要復印件。
三大訴訟法中的訴訟當事人:
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和其他參與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
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當事人[當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和訴訟代理人]及其他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
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參與人(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和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
行政訴訟參與人,是指因起訴、應訴或者與被訴的具體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在行政案件的全部或者部分訴訟過程中參加訴訟活動的人。行政訴訟參與人包括行政訴訟的必要主體和訴訟地位相近的訴訟代理人。其中,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 * *共同訴訟人;訴訟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