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有了好的證據,可以報警或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恢復名譽和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如果給妳造成了其他損失,妳也可以要求賠償。根據具體情況和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錄音制品,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不違法。故意侮辱他人屬於挑釁,可以報警,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民事方面,被侮辱人還可以提起侵權訴訟,起訴侵權人要求賠償,賠禮道歉。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侮辱罪。這種罪行的受害者可以向檢察官提起訴訟,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錄音並不違法,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因此,如果獲取錄音的手段不合法,就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