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墓碑上的叫墓誌銘。
墓誌銘是壹種悼念性的文體,更是人類歷史悠久的文化表現形式。墓誌銘壹般由誌和銘兩部分組成。誌多用散文撰寫,敘述逝者的姓名、籍貫、生平事略。
銘則用韻文概括全篇,主要是對逝者壹生的評價。但也有只有誌或只有銘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寫的,也可以是別人寫的。
擴展資料:
墓誌銘壹詞被濫用,與很多人不了解它是特定歷史背景下的壹種文化載體有關。東漢末年,曹操嚴令禁碑,魏晉兩代亦因循此令。然而世人追念亡者之情仍望有所寄托,於是產生了將地表刻石埋入墓中的墓誌銘形式。墓誌銘的前壹部分是“誌”,即簡述死者生平;後壹部分是“銘”,即用韻語概括前壹部分內容,並加以褒揚和悼念之意。
墓誌銘又稱“埋銘”“壙銘”“壙誌”“葬誌”等,由這些稱謂也可看出它確實是埋在地下的。至北魏時,方形墓誌成為定制,即為兩塊等大之正方形石板,上下重疊,刻銘文者在下為底,刻碑額者在上為蓋。
禁碑令廢除後,此風仍不改,從而造成墓碑矗於地上而墓誌藏於地下的格局。墓誌銘大行於隋唐時期,以唐代最為繁盛,出土的數量遠勝北朝。宋元以後,墓誌銘數量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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