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是,即使妳舍不得扔,妳也不要帶在身邊,因為如果壹旦被妳的下壹任男友發現,那麽妳們肯定會現矛盾,即使他說不在意,但其實他心裏壹樣會有壹根刺。
我前任送給過我壹手鐲,那是我最喜歡的款式,後來我們分開了,說實話我真的舍不得把東西扔了,第壹是因為那是他送的,第二是因為我真的很有紀念意義,第三是我真的舍不得扔了我真的很喜歡,扔了可能再也買不到了。
失戀以後我依然帶著這個手鐲,我看著它就像看見了我的前任,那時候真的很難過,我覺得自己就像走不出來壹樣,這個手鐲時刻在提醒著我,它是我前任送的,以及當時他送我時的浪漫情景,所以那時候我經常看著它流眼淚。
後來我把它藏起來了,再後來我談了新男友,那時候我其實已經忘記前任了,但後來有壹天我要搬家,這個手鐲就被翻了出來,而當時是由我現任找出來的,所以當他問我這是什麽的時候,我明明已經不再意前任了,但還是有些遲疑的說它是誰送的,我的遲疑不是因為想不起來誰送的,而是要不要告訴我的現任它是誰送的。
再後來我的現任就放下它走了,他很生氣,他覺得我放不下我的前任,但我當時真的已經放下了,可是就因為留著這個東西,差點導致我分手,所以我勸妳姑娘,如果可以妳可以試試要不把它送人了,要不就是把它賣了,再要不就是把它埋在地下,不要再帶在身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