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名涉案人員受到了處罰。在邊肖看來,這種懲罰實際上並不那麽合理。他們對這些城管進行了壹些調查和問責,但在邊肖看來,這些問責並不痛苦。對於這些人來說,只是壹個懲罰然後警告,沒有說其他實質性的表達。不僅如此,這裏面也沒有提到老人的情況。邊肖是否認為此事主要不是老人和當事人的解決之道?為什麽都成了協管員的責任,完全沒有老人的後續。
第二,協調員也要負責。協管員應該只有壹部分權限,協管員只有協助執法的權限。但這三個協管員卻成了城管的主體,成了被問責的對象。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現象?城管是否有良好的問責,他們的態度讓邊肖覺得,他們就是想找個人來代替這件事,讓這件事的熱度下去。不僅如此,為什麽沒有後續跟進老人的情況?
三、總結邊肖又想問,這位老人現在是什麽情況?去醫院檢查了嗎?醫院檢查的結果是什麽?對他後來的生活有沒有影響?城管有沒有向老人誠懇道歉?或者做出相應的補償。這個結果對大多數人來說沒有意義,我相信對老年人也沒有意義。只是寫出來的文字和冷冰冰的表情。如果這只是壹個解決方案,那麽邊肖認為最好不要解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