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務章和公章的區別在於:
(1)有不同的定義。公章是單位辦理內外事務的印章。單位對外的公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加蓋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單位沒有合同專用章的,應當使用公章。業務印章用於業務往來;
(2)功能不同。公章代表單位,業務章用於業務;
(3)使用範圍不同。公章的權力最大,使用範圍最廣。業務章只是用來蓋壹些壹般性的業務單據,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事務來使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3、業務印章管理原則:
1.印章保管原則:壹個人不能同時保管兩個以上的印章,要有專用印章。同時需要兩把鎖來保管有封條的保險櫃或櫃子,兩個人分別控制;
2.印章使用原則:保管人不能有審批權。使用印章前,應向部門負責人、經理或總經理提交用印申請,同意簽字授權後方可打印。根據印章級別制定分級管理制度,如合同印章由公司法人或總經理審批,項目部印章、分公司印章由部門經理審批使用。
3.印章管理人員需要對印章使用前後的使用記錄信息進行登記,分類存放,安排好時間,及時跟進印章管理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