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戰爭結束後,壹般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禁止武器流通。在整個朝代,武器和盔甲都受到嚴格控制。其中,最嚴格控制的兩件裝備,壹是弩,二是鎧甲。禁止持有弩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東西殺傷力很大,是古代重要的出口武器。盔甲呢?盔甲不能用來殺人。
然而,妳可能想象不到的是,在古代,盔甲的擁有比弩的擁有還要嚴重。從宋朝到清朝,法律堅持“壹甲持三弩,三甲入地府”的原則,也就是說三副甲胄足以判死刑。
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古代戰場非常危險,戰場上士兵的死亡率非常高。因此,為了自身的安全,他們必須穿著堅固的盔甲來抵禦敵人,但古代的盔甲比武器更昂貴。所以只有少部分精英可以穿上盔甲站在前排作戰。
雖然妳可以用劍攻擊敵人,但是如果妳沒有盔甲,妳會很容易被敵人刺傷,所以盔甲遠比劍有用。這些重裝步兵實際上相當於當前戰爭中的坦克,是戰場上的致命武器。
盔甲在古代的作用很大,統治者嚴格監控人們是否藏匿盔甲。而且老百姓家裏會有菜刀之類的生活用品,還有耕地用的鋒利鋤頭和鐵鍬。如果這些生活用品都被沒收了,人民就無法正常生活,這對人民來說實在是太過分了。
但在和平時期,朝廷不能完全禁止打鐵,這無異於阻礙社會生產力的進步。普通人如果不能用鐵制工具耕種,餓到壹定程度就會造反。正因為如此,當時的統治者並沒有禁止人民使用武器。
所以如果普通人家裏有刀槍,可以解釋為練功夫強身健體或者保護自己,但如果普通人家裏有壹身盔甲,就很難有正常的解釋了。所以這個時候統治者就會認為他們要造反了,不然家裏怎麽會有盔甲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