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要是因為長柄武器在古代多為軍用,民間人士是不可以持有的,俠客也是民不是兵,是無權使用長槍長矛大斧重錘的,這是犯法的,還是比較嚴重的法。
刀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兵器之壹,原始人用它切、砍,劃、刮,或割獸皮之用。殷商的銅刀就脫胎於原始的石刀,並出現了大型的戰刀。周代所用的環首長刀,不僅漢代亦用,而且傳至日本、朝鮮。刀的主要作用是劈砍威力大,如果是在兩軍混戰中,優勢明顯!因為擊殺效果肯定比劍要好!妳劍刺兩下不如刀砍兩下威力大!那比長矛優點在哪裏呢?我們知道壹旦兩方軍隊進入混戰狀態!雖然矛長比刀有優勢!但是混戰狀態下敵我雙方戰鬥人員都混合在壹起,很容易誤傷!
劍是短兵的壹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壹只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因為其體積小重量輕,壹般為指揮官所用!
我認為以刀作為短兵器的代表,而劍在中國兵器中是作為單獨的存在,劍被譽為兵器中的君子,更多是以壹種文化,權力的象征,古代文人雅士也是佩劍的。也可以在很多的文學作品中,可以看到劍的存在,仗劍天涯,沒有說仗刀天涯的,劍有了文人的氣節所以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