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質它是判斷家具價值的首要標準。現在通常的排列是:“壹黃”,即黃花梨木,“二黑”,即紫檀木,“三紅”,即老紅木、雞翅木、鐵力木、花梨木等,“四白”,即楠木、櫸木、樟木、松木等。也有人將材質分“硬木”與“軟木”,硬木類要優於軟木類,硬木類包括花梨木、紫檀木與老紅木等,軟木類泛指白木類。
2.年代“年代”是古董家具最主要的價值標準,例如明代家具勝過清代家具,清代家具要勝過民國家具。例如壹件明代的櫸木半桌可能其市場價格就要超過現代仿制的紫檀櫃。
3.工藝工藝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家具的結構與造型,壹是家具表面的裝飾工藝,例如雕刻、鑲嵌、打磨等。工藝常是審度壹件家具優劣的重要標準。
4.門類壹般來講,家具分為廳堂家具、書齋家具與臥房家具。藝術價值最高的是廳堂家具,因為這是古人裝點門面的擺設,理所當然要講究。其次是書齋家具,由於它的文化氣息濃厚,藝術價值也就高。臥室家具因為藏於內房,以實用性居上,藝術性相對較差。
5.完整要認真看清是否殘缺,是否填過部件,行話稱為“扒散頭”,這些都是影響古董家具價值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