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2021 1年,唐山女珠寶商說要在唐山開壹家大型珠寶店,在圈子裏說有壹大批客戶想進貨借錢。很多同行代她賣貨。因為在玉石行業,以信譽為名,代借代賣的情況屢見不鮮。在圈子裏的三年裏,徐敏多次借錢還債,所以他收到了徐敏的貸款請求。隨後,李某峰、羅等10余名商人將價值3000余萬元的玉石、和田玉交由、銷售。
據網友爆料,徐敏是路北區人。?2021年6月至2021年3月,她以在唐山某地開珠寶玉石店為由,向業內10余名玉石商借用和田玉。以及至今未歸還的玉器,總價值3000萬元。?12上,自稱受害人的羅女士稱,2021年5月20日,唐山路北分局正式立案調查詐騙案,商家也配合制作了數份筆錄,並提供了相關證據。“但從立案來看,到目前為止,我們在查詢案件進展時,只收到了證據不足的回復。”
從浙江、安徽等省10多個舉報人的事件來看,顯示徐敏作為當時的珠寶商,邀請全國各地的珠寶商經銷貨物,廣撒網,還有人上鉤,然後把貨物抵押給典當行,以騙取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