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補貼退,續航裏程300km以下的車沒有補貼;
2.建立價格門檻,補貼前新能源乘用車價格必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
3.鼓勵“換電”,有“換電模式”的車輛不受價格門檻限制;
4.對申報車輛數量的要求。整車企業申報補貼的,壹次申報清算的車輛數應達到10000輛;
5.用戶要求非私人用戶(運營車輛)不能獲得全額補貼(70%);
6.2020年4月23日至7月22日為新政過渡期。
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車用燃料作為動力源(或常規車用燃料和新型車用動力裝置),集成了車輛動力控制和驅動的先進技術,具有先進技術原理、新技術和新結構的汽車。
新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其他新能源汽車(如超級電容、飛輪等高效儲能裝置)四大類。非常規車用燃料是指汽油和柴油以外的燃料。
20438年6月至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要求深入實施發展新能源汽車國家戰略,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汽車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