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有壹個這樣的定義:由央行擔保並簽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從廣義來看,數字貨幣包含的方面比較廣闊,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但嚴格地說,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特指法定數字貨幣。
電子貨幣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支付寶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於此相對,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遊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裏流通;再比如比特幣,就是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範圍內受到追捧。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只能在網絡中封閉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的目的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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